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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款物募捐,进行人道救助物资储备及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二是负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三是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导县市红十字会参与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四是指导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五是接受上级红十字会派遣,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六是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七是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楚雄州红十字会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的工作安排,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有序推进深化改革,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深化红十字会改革、备灾救灾能力建设、应急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工作多次在省红十字会工作会议上交流,赴“5.21”漾濞地震救援受到省红十字会通报表扬,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州红十字会25项改革事项全面完成,省红十字会下达的14项重点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和超额完成。
1.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1)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州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省州党委和省红十字会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召开全州2021年度红十字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巩固和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2)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精心筹划,严密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坚持学党史与办实事并重,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同推动红十字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对标对表,抓实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党史知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感悟初心,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开新局作贡献”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民办实事。截止10月底,州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提出的为群众办实事清单21件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州发展大局中切实履行职责使命
(1)应急救援反应快速高效。备灾仓库管理规范,目前储备总会、省、州红十字会价值422.75万元的物资和设备。2021年5月3日至13日,我州3名红十字救援队队员受省红十字会委派,赴福州参与总会灾害救援演练,圆满完成演练任务,受到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好评。5月21日漾濞地震发生后,迅速落实总会、省红十字会指令,紧急调运价值42.6万元的救灾物资连夜驰援大理州漾濞地震灾区,第二天及时出动以楚雄州红十字会救援队(6人)为主的云南省红十字(楚雄)赈济救援队赶赴漾濞地震灾区开展救援,圆满完成省红十字会委派的紧急救援任务。双柏“6·10地震”发生后,州红十字会快速反应,全体干部职工当晚进入应急状态,积极评估灾情,加强战备值守,根据灾情积极应对处置,连夜调拨200床棉被运抵震中安龙堡乡,指导双柏县红十字会紧急启用应急预案。9月,在禄丰市承办了为期1周的云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援演练培训班。
(2)人道救助扎实广泛开展。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发放救助物资价值97.59万元,10县市71个乡镇4070户10804人受益。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州疾病救助1677人次,助学帮扶12119人次。
(3)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提升。州人民政府2021年8项民生工程要求全州红十字会系统对全州0.5%的人口进行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截至12月底,全州红十字会系统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公益普及培训受益27647人次,占全州常住总人口数的1.14%;累计普及培训人数达38.96万人(其中,持证救护员36.52万人),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超过16%,达到发达地区水平。
(4)“博爱家园”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向上争取“博爱家园”项目,将项目实施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结合,改善农村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防灾避险设施,提升农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先后实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博爱家园”项目5个,援助资金200万元,已全部实施完工;实施香港红十字会援建“博爱家园-社区为本”项目5个,援助资金160万元。
(5)“三献”工作稳步推进。至12月底,共采集全血26124人,献血量730.5万毫升;完成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血样采集入库628份,累计入库达1.75万份,占全省入库数的20%,年内成功捐献2例,累计成功捐献24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1900人,年内实现人体器官捐献5例,捐献了13个大器官和8枚眼角膜,累计成功捐献62例,共捐献了196个大器官和94枚眼角膜。
(6)筹资工作见成效。截止12月底,全州红十字会系统共募集款物2277.05万元。其中:“99公益”募捐291.11万元(线上公众募捐241.11万元、线下筹资50万元),同比上年增132.24万元,增长45.43%,连续4年名列全省红会系统第1名。
3.深化红十字会改革,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按照省红十字会的工作部署,2021年是红十字会深化改革三年改革任务的最后一年。目前,州级和10县市红十字会均设立监事会,内部治理机构得到改善;优化机构设置,州红十字会设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楚雄州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大姚县、双柏县参照州红十字会设置了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承担备灾救灾、应急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及人体器官捐献等工作;南华县、武定县设置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承担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等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8个县市明确由县市委领导分管红十字会工作,在具备条件的4个县设立了党组,9个县市红十字会配备了专职副会长,改变了只有1名领导分管所有工作的局面。州红十字会党组制定了监事会工作规则和监督办法,开展内部监督工作。全州各县市红十字会成立了46个基层红十字会组织,新组建红十字会特色志愿服务队9支,与州文明办、州中心血站联合下发《楚雄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服务内容、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与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联合下发《政务服务中心红十字志愿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在全州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红十字志愿服务站,为群众办实事,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宣传筹资科、赈济救护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与2020年相比,2021年6月新增退休职工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38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30万元,增长7.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事业人员2人、新招考1人,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整增加及相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增加;其他收入减少842.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19〕25号、云南省红十字会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地)州级红十字会应把捐赠类资金纳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核算管理,采用中国红十字总会会计核算系统进行核算,经征求州财政局会计科意见,允许我单位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核算捐赠类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38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8万元,占总支出的74.43%;项目支出98.36万元,占总支出的25.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8.56万元,同比增长20.43%,主要原因是州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事业人员增加,绩效工资津补贴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8.26万元,同比减少15.66%,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政策调整,未收取应急救护培训费用,2021年应急救护培训专项经费相比2020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2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8.56万元,同比增长20.43%,主要原因是州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事业人员增加,绩效工资津补贴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36万元。其中: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经费25.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三献”工作,依照法定职能参与推动无偿献血,组织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宣传动员和血样采集;应急救护培训专项经费2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提高救灾、救助、救护能力;安可设备购置经费49.16万元,主要用于安可设备购置。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8.26万元,同比减少15.66%,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政策调整,未收取应急救护培训费用,2021年应急救护培训专项经费相比2020年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0万元,增长7.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11月调入事业人员2人、新招考1人,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整增加及相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6.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0.64万元,津贴补贴68.47万元,奖金53.34万元,绩效7.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7万元,职业年金11.29万元,其他社保缴费5.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59万元(其中:办公费10.44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9.79万元,维修维护费5.79万元,培训费6.0万元,劳务费15.5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工会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0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1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9.16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1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60.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4万元,增长3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39.8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急剧减少,因此2021年同比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是公用车改革未保留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红十字会及各县(市)红十字会来我单位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8万元,同比增长3.55%,主要原因是2021年修缮屋顶水塔及红十字标识,维修(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资产总额1345.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8万元,固定资产1335.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1月起捐赠资金及代储物资分账处理,采用中国红十字总会财务系统单独核算。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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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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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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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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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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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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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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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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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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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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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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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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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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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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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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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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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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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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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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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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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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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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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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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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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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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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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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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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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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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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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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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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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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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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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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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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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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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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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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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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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楚雄州红十字会
2022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101111